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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ngxiaohig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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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析构函数(总结 帖子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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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虚析构函数

我们知道,为了能够正确的调用对象的析构函数,一般要求具有层次结构的顶级类定义其析构函数为虚函数。因为在delete一个抽象类指针时候,必须要通过虚函数找到真正的析构函数。

如:

classBase
{
public:
Base(){}
virtual~Base(){}
};

classDerived:publicBase
{
public:
Derived(){};
~Derived(){};
}

voidfoo()
{
Base
*pb;
pb
=newDerived;
deletepb;
}
这是正确的用法,会发生动态绑定,它会先调用Derived的析构函数,然后是Base的析构函数

如果析构函数不加virtual,delete pb只会执行Base的析构函数,而不是真正的Derived析构函数。
因为不是virtual函数,所以调用的函数依赖于指向静态类型,即Base

二. 纯虚析构函数
现在的问题是,我们想把Base做出抽象类,不能直接构造对象,需要在其中定义一个纯虚函数。如果其中没有其他合适的函数,可以把析构函数定义为纯虚的,即将前面的CObject定义改成:
classBase
{
public:
Base(){}
virtual~Base()=0
};
可是,这段代码不能通过编译,通常是link错误,不能找到~Base()的引用(gcc的错误报告)。这是因为,析构函数、构造函数和其他内部函数不一样,在调用时,编译器需要产生一个调用链。也就是,Derived的析构函数里面隐含调用了Base的析构函数。而刚才的代码中,缺少~Base()的函数体,当然会出现错误。

这里面有一个误区,有人认为,virtual f()=0这种纯虚函数语法就是没有定义体的语义。
其实,这是不对的。这种语法只是表明这个函数是一个纯虚函数,因此这个类变成了抽象类,不能产生对象。我们完全可以为纯虚函数指定函数体(http://www.research.att.com/~bs/bs_faq2.html#pure-virtual)。通常的纯虚函数不需要函数体,是因为我们一般不会调用抽象类的这个函数,只会调用派生类的对应函数。这样,我们就有了一个纯虚析构函数的函数体,上面的代码需要改成:
classBase
{
public:
Base()
{
}
virtual~Base()=0;//purevirtual
};

Base::
~Base()//functionbody
{
}

从语法角度来说,不可以将上面的析构函数直接写入类声明中(内联函数的写法)。这或许是一个不正交化的地方。但是这样做的确显得有点累赘

这个问题看起来有些学术化,因为一般我们完全可以在Base中找到一个更加适合的函数,通过将其定义为没有实现体的纯虚函数,而将整个类定义为抽象类。但这种技术也有一些应用,如这个例子:
classBase//abstractclass
{
public:
virtual~Base(){};//virtual,notpure
virtualvoidHiberarchy()const=0;//purevirtual
};

voidBase::Hiberarchy()const//purevirtualalsocanhavefunctionbody
{
std::cout
<<"Base::Hiberarchy";
}

classDerived:publicBase
{
public:
Derived(){}
virtualvoidHiberarchy()const
{
CB::Hiberarchy();
std::cout
<<"Derived::Hiberarchy";
}
virtualvoidfoo(){}
};


intmain(){
Base
*pb=newDerived();
pb
->Hiberarchy();
pb
->Base::Hiberarchy();
return0;
}

在这个例子中,我们试图打印出类的继承关系。在根基类中定义了虚函数Hiberarchy,然后在每个派生类中都重载此函数。我们再一次看到,由于想把Base做成个抽象类,而这个类中没有其他合适的方法成员可以定义为纯虚的,我们还是只好将Hiberarchy定义为纯虚的。(当然,完全可以定义~Base函数,这就和上面的讨论一样了。^_^)

另外,可以看到,在main中有两种调用方法,第一种是普通的方式,进行动态链接,执行虚函数,得到结果"Derived::Hiberarchy";第二种是指定类的方式,就不再执行虚函数的动态链接过程了,结果是"Base::Hiberarchy"。

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,定义纯虚函数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定义抽象类,而并不是函数本身。与之对比,在java中,定义抽象类的语法是 abstract class,也就是在类的一级作指定(当然虚函数还是也要加上abstract关键字)。是不是这种方式更好一些呢?在Stroustrup的《C++语言的设计与演化》中我找到这样一段话:

“我选择的是将个别的函数描述为纯虚的方式,没有采用将完整的类声明定义为抽象的形式,这是因为纯虚函数的概念更加灵活一些。我很看重能够分阶段定义类的能力;也就是说,我发现预先定义一些纯虚函数,并把另外一些留给进一步的派生类去定义也是很有用的”。

我还没有完全理解后一句话,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阐述这个概念。那就是,在一个多层复杂类结构中,中间层次的类应该具体化一些抽象函数,但很可能并不是所有的。中间类没必要知道是否具体化了所有的虚函数,以及其祖先已经具体化了哪些函数,只要关注自己的职责就可以了。也就是说,中间类没必要知道自己是否是一个真正的抽象类,设计者也就不用考虑是否需要在这个中间类的类级别上加上类似abstract的说明了。

当然,一个语言的设计有多种因素,好坏都是各个方面的。这只是一个解释而已。

最后,总结一下关于虚函数的一些常见问题:

1) 虚函数是动态绑定的,也就是说,使用虚函数的指针和引用能够正确找到实际类的对应函数,而不是执行定义类的函数。这是虚函数的基本功能,就不再解释了。

2)构造函数不能是虚函数。而且,在构造函数中调用虚函数,实际执行的是父类的对应函数,因为自己还没有构造好, 多态是被disable的。

3)析构函数可以是虚函数,而且,在一个复杂类结构中,这往往是必须的。

4) 将一个函数定义为纯虚函数,实际上是将这个类定义为抽象类,不能实例化对象。

5)纯虚函数通常没有定义体,但也完全可以拥有

6) 析构函数可以是纯虚的,但纯虚析构函数必须有定义体,因为析构函数的调用是在子类中隐含的。

7) 非纯的虚函数必须有定义体,不然是一个错误。

8) 派生类的override虚函数定义必须和父类完全一致。除了一个特例,如果父类中返回值是一个指针或引用,子类override时可以返回这个指针(或引用)的派生。例如,在上面的例子中,在Base中定义了 virtual Base* clone(); 在Derived中可以定义为 virtual Derived* clone()。可以看到,这种放松对于Clone模式是非常有用的。

其他,有待补充。

重要扩展(不该声明虚析构函数乱声明后果很严重)

确定基类有虚析构函数

有时,一个类想跟踪它有多少个对象存在。一个简单的方法是创建一个静态类成员来统计对象的个数。这个成员被初始化为0,在构造函数里加1,析构函数里减1。(条款m26里说明了如何把这种方法封装起来以便很容易地添加到任何类中,“my article on counting objects”提供了对这个技术的另外一些改进)

设想在一个军事应用程序里,有一个表示敌人目标的类:

class enemytarget {
public:
enemytarget() { ++numtargets; }
enemytarget(const enemytarget&) { ++numtargets; }
~enemytarget() { --numtargets; }

static size_t numberoftargets()
{ return numtargets; }

virtual bool destroy(); // 摧毁enemytarget对象后
// 返回成功

private:
static size_t numtargets; // 对象计数器
};

// 类的静态成员要在类外定义;
// 缺省初始化为0
size_t enemytarget::numtargets;

这个类不会为你赢得一份政府防御合同,它离国防部的要求相差太远了,但它足以满足我们这儿说明问题的需要。

敌人的坦克是一种特殊的敌人目标,所以会很自然地想到将它抽象为一个以公有继承方式从enemytarget派生出来的类(参见条款35及m33)。因为不但要关心敌人目标的总数,也要关心敌人坦克的总数,所以和基类一样,在派生类里也采用了上面提到的同样的技巧:

class enemytank: public enemytarget {
public:
enemytank() { ++numtanks; }

enemytank(const enemytank& rhs)
: enemytarget(rhs)
{ ++numtanks; }

~enemytank() { --numtanks; }

static size_t numberoftanks()
{ return numtanks; }

virtual bool destroy();

private:
static size_t numtanks; // 坦克对象计数器
};

(写完以上两个类的代码后,你就更能够理解条款m26对这个问题的通用解决方案了。)

最后,假设程序的其他某处用new动态创建了一个enemytank对象,然后用delete删除掉:

enemytarget *targetptr = new enemytank;

...

delete targetptr;

到此为止所做的一切好象都很正常:两个类在析构函数里都对构造函数所做的操作进行了清除;应用程序也显然没有错误,用new生成的对象在最后也用delete删除了。然而这里却有很大的问题。程序的行为是不可预测的——无法知道将会发生什么。

c++语言标准关于这个问题的阐述非常清楚:当通过基类的指针去删除派生类的对象,而基类又没有虚析构函数时,结果将是不可确定的。这意味着编译器生成的代码将会做任何它喜欢的事:重新格式化你的硬盘,给你的老板发电子邮件,把你的程序源代码传真给你的对手,无论什么事都可能发生。(实际运行时经常发生的是,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永远不会被调用。在本例中,这意味着当targetptr 删除时,enemytank的数量值不会改变,那么,敌人坦克的数量就是错的,这对需要高度依赖精确信息的部队来说,会造成什么后果?)

为了避免这个问题,只需要使enemytarget的析构函数为virtual。声明析构函数为虚就会带来你所希望的运行良好的行为:对象内存释放时,enemytank和enemytarget的析构函数都会被调用。

和绝大部分基类一样,现在enemytarget类包含一个虚函数。虚函数的目的是让派生类去定制自己的行为(见条款36),所以几乎所有的基类都包含虚函数。

如果某个类不包含虚函数,那一般是表示它将不作为一个基类来使用。当一个类不准备作为基类使用时,使析构函数为虚一般是个坏主意。请看下面的例子,这个例子基于arm(“the annotated c++ reference manual”)一书的一个专题讨论。

// 一个表示2d点的类
class point {
public:
point(short int xcoord, short int ycoord);
~point();

private:
short int x, y;
};


如果一个short int占16位,一个point对象将刚好适合放进一个32位的寄存器中。另外,一个point对象可以作为一个32位的数据传给用c或fortran等其他语言写的函数中。但如果point的析构函数为虚,情况就会改变。

实现虚函数需要对象附带一些额外信息,以使对象在运行时可以确定该调用哪个虚函数。对大多数编译器来说,这个额外信息的具体形式是一个称为vptr(虚函数表指针)的指针。vptr指向的是一个称为vtbl(虚函数表)的函数指针数组。每个有虚函数的类都附带有一个vtbl。当对一个对象的某个虚函数进行请求调用时,实际被调用的函数是根据指向vtbl的vptr在vtbl里找到相应的函数指针来确定的。

虚函数实现的细节不重要(当然,如果你感兴趣,可以阅读条款m24),重要的是,如果point类包含一个虚函数,它的对象的体积将不知不觉地翻番,从2个16位的short变成了2个16位的short加上一个32位的vptr!point对象再也不能放到一个32位寄存器中去了。而且,c++中的point对象看起来再也不具有和其他语言如c中声明的那样相同的结构了,因为这些语言里没有vptr。所以,用其他语言写的函数来传递point也不再可能了,除非专门去为它们设计vptr,而这本身是实现的细节,会导致代码无法移植。

所以基本的一条是,无故的声明虚析构函数和永远不去声明一样是错误的。实际上,很多人这样总结:当且仅当类里包含至少一个虚函数的时候才去声明虚析构函数。

这是一个很好的准则,大多数情况都适用。但不幸的是,当类里没有虚函数的时候,也会带来非虚析构函数问题。 例如,条款13里有个实现用户自定义数组下标上下限的类模板。假设你(不顾条款m33的建议)决定写一个派生类模板来表示某种可以命名的数组(即每个数组有一个名字)。

template <class t> // 基类模板
class array { // (来自条款13)
public:
array(int lowbound, int highbound);
~array();

private:
vector <t> data;
size_t size;
int lbound, hbound;
};

template <class t>
class namedarray: public array <t> {
public:
namedarray(int lowbound, int highbound, const string& name);
...

private:
string arrayname;
};

如果在应用程序的某个地方你将指向namedarray类型的指针转换成了array类型的指针,然后用delete来删除array指针,那你就会立即掉进“不确定行为”的陷阱中。

namedarray <int> *pna =
new namedarray <int> (10, 20, "impending doom ");

array <int> *pa;

...


pa = pna; // namedarray <int> * -> array <int> *

...

delete pa; // 不确定! 实际中,pa-> arrayname
// 会造成泄漏,因为*pa的namedarray
// 永远不会被删除


现实中,这种情形出现得比你想象的要频繁。让一个现有的类做些什么事,然后从它派生一个类做和它相同的事,再加上一些特殊的功能,这在现实中不是不常见。namedarray没有重定义array的任何行为——它继承了array的所有功能而没有进行任何修改——它只是增加了一些额外的功能。但非虚析构函数的问题依然存在(还有其他问题,参见m33)

最后,值得指出的是,在某些类里声明纯虚析构函数很方便。纯虚函数将产生抽象类——不能实例化的类(即不能创建此类型的对象)。有些时候,你想使一个类成为抽象类,但刚好又没有任何纯虚函数。怎么办?因为抽象类是准备被用做基类的,基类必须要有一个虚析构函数,纯虚函数会产生抽象类,所以方法很简单:在想要成为抽象类的类里声明一个纯虚析构函数。

这里是一个例子:

class awov { // awov = "abstract w/o
// virtuals "
public:
virtual ~awov() = 0; // 声明一个纯虚析构函数

};

这个类有一个纯虚函数,所以它是抽象的,而且它有一个虚析构函数,所以不会产生析构函数问题。但这里还有一件事:必须提供纯虚析构函数的定义:

awov::~awov() {} // 纯虚析构函数的定义

这个定义是必需的,因为虚析构函数工作的方式是:最底层的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最先被调用,然后各个基类的析构函数被调用。这就是说,即使是抽象类,编译器也要产生对~awov的调用,所以要保证为它提供函数体。如果不这么做,链接器就会检测出来,最后还是得回去把它添上。

可以在函数里做任何事,但正如上面的例子一样,什么事都不做也不是不常见。如果是这种情况,那很自然地会想到将析构函数声明为内联函数,从而避免对一个空函数的调用所产生的开销。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,但有一件事要清楚。

因为析构函数为虚,它的地址必须进入到类的vtbl(见条款m24)。但内联函数不是作为独立的函数存在的(这就是“内联”的意思),所以必须用特殊的方法得到它们的地址。条款33对此做了全面的介绍,其基本点是:如果声明虚析构函数为inline,将会避免调用它们时产生的开销,但编译器还是必然会在什么地方产生一个此函数的拷贝。

构造函数是用初始化类能者对象的,是不允许用虚函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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